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4)

2017-01-17 09:34:14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查询测试结果:考生可于2017年3月下旬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4、招生网站公示:认定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5、签约与公示:4月初,我校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并将签约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不签约者取消认定资格。被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6、高考志愿填报:被认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在未设立的省份则须第一志愿第一顺次填报),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七、联系方式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18311266670

  北航招办网址:zsjyc.buaa.edu.cn/zsweb

  2、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

  咨询电话:010-82338539/18210343908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

  联系电话:010-82317582

  4、咨询时间:

  2017年1月13日至1月23日,2月21日至3月2日,

  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九、说明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监察处监督和社会监督。

  2、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测试拉帘进行。

  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及学校推荐资格。

  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生可参考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温馨提示”查询学校周边住宿及交通信息。

  5、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要时间节点:

  1、2017年1月13日—1月18日24:00,网上报名

  2、2017年1月20日17:00,停止接收报名材料

  3、2017年2月24日 公布初审结果

  4、2017年2月26日前网上确认参加考试

  5、2017年2月27日至3月1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6、2017年3月2日 参加测试考生报到

  7、2017年3月3日 艺术项目测试

  8、2017年3月4日 文化课测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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