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3)
五、测试选拔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已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单。各项目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8倍。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参加初审。
2、测试现场确认
2017年3月2日通过初审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件按照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艺术项目测试
测试时间:定于2017年3月3日举行,具体考场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测试内容:
舞蹈类:a、自选舞蹈;b、基本功;c、动作模仿;d、技巧展示;
行进管乐类:a、自选乐曲1首(自选乐曲一首曲目进行测试,时间长度在5分钟以内); b、视奏(考生抽选一道视奏题目进行测试);c、基本协调性测试(考生在考官的带领下进行简单的节奏和肢体动作的模仿);d、行进基本测试(考生抽取行进方案谱,在规定场地进行行进方案的测试)。
注:(1)a、b项测试为单独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所有测试;c、d项测试为分组测试,在测试前考生将抽签决定分组,并以组为单位进行测试。(2)在测试前,将面向考生举办相关的行进管乐图谱及队列行进说明会(具体时间待通知),考生自愿参加。
民乐类、管乐类、弦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声乐类:a、自选歌曲1首,b、五线谱视唱;
戏剧类:a、自选一段小品,时间不超过4分钟,b、背诵古诗一首(绝句)c、根据评委要求进行即兴表演,时间不超过2分钟。
说明: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项,不可兼项。
(2)我校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
声乐类考场:钢琴
管乐类考场:定音鼓、小军鼓、马林巴(四组半)
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使用CD伴奏,舞蹈音乐一律使用CD伴奏。
4、文化课测试
2017年3月4日,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共计300分。考试不区分文理科,统一划线。考试过程中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资格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若所在省市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考生须参加本省市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资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特长生人选。
2、认定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达标分数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资格人选:
(1)A类: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要求:艺术项目测试9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生项目资格名额,按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予以认定(艺术测试成绩相同者,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2)B类:降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非750分制省份考生按比例折算),上海、浙江考生的优惠分数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要求:艺术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含)的考生,根据招生项目资格名额,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认定(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以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已获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
(3)严格按照招生项目资格名额进行认定,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资格名额,资格名额可以在同类优惠项目内调整。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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