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音乐学专业介绍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西北地区的地方特点显著、民族特色浓郁、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院的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又调整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2002年学院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随机性水平评估的合格验收。几年来,在少数民族舞蹈、音乐、戏剧、美术教学方面已显示出突出的优势,已成为边疆艺术人才成长的摇篮。
音乐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音乐的分析方迭;
3.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
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到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责任编辑: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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