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00多年前的南洋公学和震旦学院,是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的新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1997年上海市参与共建共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创新平台”,是国家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改革与建设,现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法学
法学专业:以“宽口径,厚基础,重理论,重能力”为办学的基本理念,重视法学基础理论、法学理念与法律精神培养与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培养的结合,培养能在司法部门、行政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和管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本专业课程设置:除公共必修课外,设有法理学、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等教育部规定的十六门主干课,同时开设了众多的选修课程以拓宽学生知识面和技能。
毕业生就业方向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产权管理与交易机构、国内外大中型企业等。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责任编辑:李彩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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