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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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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项目有过渡期
为什么要取消这些项目加分呢?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2014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列为一项重要改革项目,明确要求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4年12月,教育部会同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对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强监督管理作出具体部署。
此次出台的高考加分政策出台前,我省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并已经上报教育部备案同意。
此次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我省也设置了过渡期。
例如,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阶段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 5分。这些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其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对在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的应届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调整为3分。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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