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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大瘦身

2015-04-03 08:09:36 来源:东南快报

  福建教育厅昨日(3月31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福建省高考政策新动态。育路高考网从现场了解到,2015年起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大瘦身,在2015年获得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等项目奖项的考生不能加分了。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加分的项目有两类,一类是全国性加分项目,一类是地方性加分项目。具体为: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政策调整后哪些项目可加分?

  福建省高考加分政策大瘦身之后,考生和家长们一定很关注,新政策下,哪些项目可以加分或者受到政策照顾。记者昨日(3月31日)特意为您梳理一番。

  这些考生文考总分可加5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应届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

  应届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应届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应届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省教育厅表示,2015年1月1日起,获得第2、3、4、5项有关奖项、名次、称号者,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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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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