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出新政出炉(2)
2、省外录取办法
山东艺术学院不做分省计划,针对各省高考总分不统一的问题,山东艺术学院将根据山东省高考总成绩750分标准进行折算。
序号 |
录取类别 |
涉及专业 |
原录取原则 |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 |
1 |
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录取 |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2 |
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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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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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表演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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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音乐表演(含演唱、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钢琴演奏、现代音乐方向)、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8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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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 |
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210分(含210分),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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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按文化成绩录取 |
产品设计 |
达到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8 |
按结构成绩录取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
在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基础上,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9 |
舞蹈学 |
在艺术类文化成绩达到300分基础上,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排序录取。 |
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责任编辑:卢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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