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出新政出炉
育路高考网了解到,山东省艺术考试已正式拉开序幕,山东艺术学院也发布了2015年招生新政策。新政策主要有七方面变化,涉及报名方式、专业方向、录取办法等,具体内容如下:
变化一:报名方式的变化
为了避免考生奔波,减少考生压力,对山东省内考生,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变化二:招生专业、方向的变化
1、取消省内音乐学(钢琴调律)、视觉传达设计(中韩班)本科专业的招生。
2、2015年广告学本科专业暂停招生。
3、取消外省书法学、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本科专业的招生。
4、2016年起,摄影、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须达到山东省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线,方可参加山东艺术学院组织的校考;同时校考考试科目将有较大调整。
变化三:专业考试科目与要求的变化
美术学本科专业仅组织美术评论科目的考试。
变化四:新上专业
增加戏剧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的招生。
变化五:录取办法的调整
(一)执行政策方面
按照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文件中“要逐步提高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山东艺术学院对2015年1月10日已向社会公布的《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中本科专业录取办法做如下调整,其他专业录取办法不变:
1、山东省内录取办法
序号 |
录取类别 |
涉及专业 |
原录取办法 |
调整后的录取办法 |
1 |
按结构分录取 |
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史论、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 |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结构后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2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项目) |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结构后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3 |
美术学 |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占20%,文化成绩占80%结构后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20%,文化成绩占8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4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结构后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5 |
按文化成绩 录取 |
产品设计、艺术设计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 |
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6 |
按专业成绩 录取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音乐表演(含演唱、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钢琴演奏、现代音乐方向)、音乐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学(音乐治疗)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7 |
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 |
达到山东省美术类统考210分(含210分)以上,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达到山东省美术类统考210分(含210分)以上,在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8 |
书法学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9 |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5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10 |
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11 |
表演 |
在山东省艺术类文化投档线基础上下降20分,按1:2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
12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特表演) |
文化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按专业成绩录取。 |
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山东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