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2)
(一)“知识”部分
1.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
春季高考属省级教育统一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启封到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试题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上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试题命制工作由指定单位负责,实行封闭式管理。试题印刷由保密印刷厂承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试题命制和试题印刷协议。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于5月8日领取试题。考试结束后,于5月12日将试卷送至指定评卷点。
2.考试科目
2014年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知识。各科满分分值: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知识200分。考试试题仍然分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考试说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教学研究室负责编制。
3.考试安排
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时间为5月10日至11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10日 5月11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9:00—11:00 数学
下午 15:00—17:00 专业知识 15:00—16:00 英语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打印《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前发给考生。考生持《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的考点、考场仍由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集中设置。考试的组织实施均按照《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后另发)的要求执行。
4.评卷、统分
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考试评卷、统分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于5月12日至21日进行。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客观答卷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评阅,主观答卷评阅由评卷点负责具体实施。
评卷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卷点要成立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从人员组成、评卷场所、评卷设备到评卷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环节都要制定严密的计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评卷过程的管理,严守评卷纪律,严格掌握评分标准,确保评卷质量。
(二)“技能”部分
1.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技能”部分的考试按照已公布的38个专业类目由省确定的主考院校分别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3月10日-31日。
2.“技能”科目考试分值为230分,按考生实际得分与“知识”部分各科实际得分一起计入考生总分。
3.各专业类目主考院校、具体考试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考试方面的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安排。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