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春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在农林果蔬、畜牧养殖、资源环境、土木水利、信息技术、电力电子、机电交通、制造维修、化工医药、纺织服装、医学护理、财会金融、商品贸易、餐饮加工、旅游服务、文秘服务、教育文化等18个专业类别、38个专业类目中安排招生计划,该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招生院校在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时,要明确各专业分专业类目的招生人数。招生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参与高职与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2”)试点的高职院校要安排适当的试点专业计划招收春季高考考生。
二、报名与体检
(一)报名
春季高考报名工作的具体事项,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布置。
2014年18个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见附件。18个专业类别中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需要选报相近的专业类别。
(二)体检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
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技能”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鲁教学发〔2013〕2号)要求,2014年我省春季高考分“知识”和“技能”两部分分别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卢雁明)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