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异地高考方案 给“高考移民”设置高门槛(3)
“引进人才”子女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外地户籍的中职毕业生,在广西参加高考也分两种情况: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三年,取得我区初中毕业证书,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不受户籍限制;具有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的学籍,并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可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下,外来人员可受部分限制或不受限制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区有效期内的经我区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籍,并取得我区高中毕业证书,不受户籍限制;原户籍在我区(以出生后首次户籍登记为准),或出生在我区后户籍迁出又迁回我区,高考报名时户籍在我区的人员,不受学籍限制;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迁入我区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
给“高考移民”设置高门槛
提起“异地高考”方案,不少本地户籍家长曾有些担心,该举措是否会让“高考移民”的学生浑水摸鱼也流入广西。
为切实防范“高考移民”,针对没有在我区接受完整的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申请在我区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人员,《意见》要求其必须同时满足学籍、户籍及法定监护人等三方面条件。即须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完整的学籍,在我区高中学校实际就读,参加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截止年度高考报名前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在我区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截止之前将户籍迁入我区;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以上。
对不符合广西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意见》规定,待教育部出台相关文件规定、经其户籍所在省(自治区、市)同意后,可在我区借考,但须由户籍所在省(区、市)负责录取。
相关阅读:
(责任编辑:王铮)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高考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