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林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3)
三、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及测试通知,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复试:初审合格考生到北京林业大学参加复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徒手画。其中,以第1条申请的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以第2条申请的考生进行笔试和徒手画加试。
(1)笔试:笔试由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学生只能参加上述一所学校组织的考试。笔试内容为数学、能力测试,均无相应考试大纲。
(2)面试:笔试当天进行,由专家组进行分组面试。
(3)徒手画加试:笔试当天进行,内容为铅笔素描风景画。
3、资格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专业加分政策;面试成绩、徒手画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面试成绩、徒手画成绩优秀的B档考生视同A档,享受A档考生相应的加分政策;面试成绩、徒手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资格。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示备案。
四、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身体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3、专业确定:考生须在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北京林业大学本年度有招生计划的专业范围内选择,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并服从专业调剂。
(1)录取专业时,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750分制,下同)上加2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10分参与专业选择,专业级差为3,1,0.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但加分后仍未达到我校在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线或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专业。
(2)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申请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如报考规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者,取消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以实际考分按统招生条件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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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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