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复旦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苏浙沪三地招生简章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复旦大学人才培养的特点和着力培养“各行各业领袖与领军人才”的育人目标,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3年复旦大学继续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作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并欢迎各中学继续向我校推荐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性质
本简章经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属于本校2013年在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试验方案。
凡通过本简章遴选的考生,参加2013年上海市、浙江省或者江苏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便予以正式录取。
二、招生计划
上海市540名左右,浙江省130名左右,江苏省130名左右。
三、招生对象
符合2013年上海市、浙江省或者江苏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在思想政治品德和社会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或者在各科学业、科技创新活动、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或在其它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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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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