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布2012高考考务工作通知(2)
三、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各地要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保密局联合下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熟悉掌握考务安全保密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地必须严格按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保密局《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0〕137号)规定的要求做好试卷保密室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各地保密室必须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并实现与省、市互联互通。保密室启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保密室的各种硬件设备,确保保密室保密安全措施全部达标。要严格按照考务安全保密操作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地做好试卷(含答题卡)运送、交接、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四、考场建设
1.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通知》(教考试〔2011〕2号)的要求,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定点考场硬件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特别是要积极筹集资金,做好国家教育考试定点考场电子巡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新建的国家教育考试定点考场电子巡查系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和广东省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广东省标准技术实施规范,确保考场电子巡查系统正常使用。今年普通高考前,全省所有国家教育考试定点考场必须建设好电子巡查系统,实现与省、教育部互联互通。各地市须在高考前做好市级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网上巡查系统实现与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巡查平台互联互通。在普通高考期间,必须将考场信号和保密室信号图像一并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电子巡查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中学,不得作为考场组织考试。各市各考场要充分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加强考试实施过程的监控,确保考试实施过程的安全,切实维护普通高考的良好秩序。
2.各地各考场要做好金属探测仪的配置和使用工作。2011年省教育考试院已经一次性为全省各考场配备了金属探测仪设备,从2012年起,各市新增考场的金属探测仪设备由各地自筹经费配置。考前,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务必要求各考场组织监考员进行金属探测仪使用的培训工作。普通高考期间考生进入考试试室时,监考员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严格检查,严防考生携带通讯工具、不透明水杯、不透明文具盒(袋、套)等违禁物品进入试室,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普通高考违规舞弊行为,全力维护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
3.各市新增加的普通高考考场于2012年4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2012年5月底前,省教育考试院对新增加的普通高考考场进行检查、验收。
(责任编辑:韩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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