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布2012高考考务工作通知(5)
八、考试实施过程有关规定
1.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考前4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35分钟时,监考员到考务室领取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点名卡、答题卡、草稿纸、考生条形码和密封工具及金属探测仪。领取时,监考员必须检查试卷及答题卡袋面的科目名称是否与本场次考试科目相同。
2.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考前35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30分钟,监考员开始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并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试室,逐个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监考员在黑板上书写指导语。考场启用电子监控系统,对考试过程开始实时监控及录像。
3.语文科开考前25分钟,考场统一播放《考生守则》和《考生考试注意事项》(可在考生进场时同时播放)。
4.语文科开考前20分钟,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发放答题卡、条形码和草稿纸。考生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填写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及在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监考员需认真指导考生在指定位置正确横贴条形码。当一份试卷有多张答题卡时,监考员需提醒考生每一张答题卡上都必须粘贴条形码。
5.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验封试卷密封情况,经考生代表核对无异常和签名确认后,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逐份检查清点。若发现有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顺利实施。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开始试听。
6.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开始交叉分发A、B类型试卷。考生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试卷类型。
7.开考信号发出后,由考场统一宣布开始答卷。
8.开考15分钟后(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考试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试室。
9.开考30分钟,监考员开始默点名,将缺考的考生《点名卡》上相应的考生缺考标记“”用2B铅笔涂满涂黑,以表示该考生缺考,并用红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将考生条形码横贴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监考员还应准确填写答题卡袋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及缺考考生号”等栏目。
10.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11.考试终了前15分钟,由考场统一宣布离终考所剩时间。
12.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场统一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监考员甲监督考生不得再作答,监考员乙开始收卷。
13.监考员收齐考生试卷和答卷,离开试室时,封好试室门窗,将考生试卷和答卷直接送回考场考务办公室,考场关闭电子监控系统,并保存考试全过程录像,保存期半年。
(责任编辑:韩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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