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教育网,一站式的学习教育平台

2017上海财经大学双证在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于3月中旬公布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时间:2017-03-07 09:53:45

  2017上海财经大学双证在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于3月中旬公布,详情如下:

  该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展开,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有关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国家及该校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院(所)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各院(所)按专业(或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若干由政审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五人以上(含五人)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三、复试

  1、复试分数线

  学校根据全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该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体情况和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学校复试的指定性分数线。各院(所)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院(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中旬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另行公告。该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等四家学院将在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之前,对部分考生提前进行预复试,有关内容务请关注该校研究生院或学院网站。

  2、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应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参加该校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复试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具体要求请点击查询《关于报考该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的详细说明》。

  3、体检

  复试期间本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组织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可以在本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参加体检,也可以在各省市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于复试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体检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起)。有关体检须知可登陆该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网站查询,体检表格下载:http://yljk.shufe.edu.cn/79/e0/c1409a31200/page.htm。

  在该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试通知单;体检当日无需空腹、清淡饮食,胸前勿带任何挂件,近视考生请带好眼镜。

  已被该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可在该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登陆页面的复试安排处,查看拟录取学院的体检时间,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参加体检;也可在各省市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起),于3月31日之前将体检报告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楼105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903795,邮政编码:200433,寄送请选择EMS或顺丰快递。

  4、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各院(所)具体复试方案附后。

  (2)除进行预复试的专业外,复试一般于3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于2017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另行公告。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将通过网上下载的形式获取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该校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3)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院(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4)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含个人信息及注册信息的每一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一览表等材料,于复试期间提交给有关院(所)。

  四、录取

  各院(所)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注:双证在职研究生,本文是指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关信息,一律以教育部和学校官方政策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结束

特别声明: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

阅读全文

一站式择校服务!【免费领取】专业规划&择校方案

*学生姓名 :
*手机号码 :
*意向专业 :
 意向院校 :
*当前学历 :
免费领取 :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用户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评测
    相关文章推荐

    免费咨询

    在线咨询 报考资格测评
    扫码关注
    在职研究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官方微信公众号

    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010-51264100 15901414202
    微信咨询
    用手机号进行搜索添加微信好友
    15901414202

    张老师

    15901414201

    张老师

    15811207920

    育小路

    一对一免费咨询

    张老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