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作为一种不同于一般学校教育、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开放式教育形式,在普通高校大规模扩招的情况下,应该不断调整自身定位,向构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的目标努力。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江西自考报名人数已连续三年下滑,使自考承担的使命与现实形成反差。面对严峻形势,我省连续出台相关政策,扩大自考人才培养的平台,大力鼓励普通高等专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别是做好各类高校专科在籍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考试的宣传和组考工作,使局面得到好转。
1.为方便学员报考、学校报经所在设区市招考办同意,可以设立自考报名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在省考办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所在设区市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习,可免考公共基础课和课程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课程。专科生报考自考本科或专科专业,可免考与高校学习课程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英语〈二〉除外)。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凡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笔试)二级(含)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三级(含)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各类专业的免考课程,由学校统一报省自考办,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3.大专及中专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专科专业考生的学籍由省自考办统一负责,实行省自考办、主考学校、考生所在学校三级管理办法,所开考专业均实行学分累计制,考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学分累计达到规定标准,由省自考委颁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根据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考生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自考本科考生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按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管理办法,授予学士学位。目前江西省共有南昌大学等15所学校的30多个本科专业可供在籍大专生报考。
4.从2004年开始,我省各类高校专科在籍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考试在每年的4月、7月、10月举行。考试管理由省考办负责,各设区市招考办组织实施。考试课程由国家统考课、省考课和校考课三部分组成,统考课程由全国统一命题,省考课程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学校考试课程由学校组织考试。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师范专科学校的自考本科毕业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经省自考办和本科专业主考学校同意可在本校设置考核点,由主考学校主持考核或答辩。参加自学考试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如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可以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自考本科毕业及专业,对不能如期毕业者,可延期三年内予以派遣。
实践证明,自学考试新政策对于在校中专生和技校学生来说,在接受中专教育的同时,通过自考形式,就有机会获得高教自考大专文凭,或计算机等级、英语等级证书。对于在校大专生,通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考试,有机会获得高教自考本科文凭,有利于优化学生自身知识结构,培养自学风气和自学能力,提升其参与经济、社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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