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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成都多区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报政策汇总,报名已开启!

来源:育路私立学校招生网 发布时间:2026-02-26 08:02:20

导语introduction

2026年成都多区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报已正式开启,为切实保障非本市户籍来蓉居住就业人员、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入学权益,本文特汇总了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报政策,涵盖积分标准、申报流程、材料要求等关键信息。本次积分申报不仅关系到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学位的统筹安排,部分合规私立学校也将结合积分情况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随迁子女可凭有效积分申请私立学校入学,享受同等教育选择机会。

目录

  •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报政策

  • (一)天府新区

  • (二)高新区

  • (三)锦江区

  • (四)青羊区

  • (五)金牛区

  • (六)武侯区

  • (七)成华区

  • (八)双流区

  • (九)郫都区

  • 成都优质私立学校名单推荐一览

成都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报政策

  成都家长注意啦,2026年随迁子女入学积分申报已经正式开启,下面我们收集了成都部分区域细则,大家注意及时完成办理哦:

(一)天府新区

1、适用对象

  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四川天府新区”)居住,且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以下简称“本区域”。本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2、申请方式及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选择“积分申请”或“非积分申请”。

  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可采用“非积分申请”。

  (1)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应于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四川天府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②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③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等);

  ④申请人持有与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2)非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等);

  ③申请人持有与本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本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④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依据居住类型(房屋用途为“住宅”,若居住自购房或直系亲属自购房者需实际交房满半年),出具下列对应的证明材料:

  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房屋权属为该单位集体)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证明。

  ⑤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两类申请方式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四川天府新区入学资格。

3、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4、结果告知

  四川天府新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可登录平台查询结果)。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并通过平台反馈原因。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6年7月,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就读学校。

5、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6、温馨提示

  (1)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从学籍网下载打印,且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基本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2)已在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本区域内转学。

  (3)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6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教育卫健局统筹安排就学。

  (4)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5)随迁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申请人应主动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话、现场咨询等途径及时关注、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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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新区

1、适用对象

  在成都高新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2、申请时间

  2026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3、申请方式

  (1)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高新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高新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2)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成都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③申请人与“5+2”区域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④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⑤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高新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⑥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证明(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4、结果告知

  成都高新区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大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并由平台反馈原因。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5、学位安排

  2026年7月,小一入学及非毕业年级转学随迁子女学位安置结果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公布,初一入学随迁子女学位安置结果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6、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接受复核、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7、温馨提示

  (1)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3)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5)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5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6)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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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锦江区

1、适用对象

  在锦江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2、申请方式

  (1)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锦江区合法稳定住所,在锦江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在锦江区连续居住”指申请人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满半年);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2)非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③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④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⑤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锦江区合法且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其中:

  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申请

  ⑥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示: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4、结果告知

  锦江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6年7月,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就读学校。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5、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6、温馨提示

  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及时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6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锦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片区,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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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青羊区

1、适用对象

  在青羊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青羊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2、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3、申请方式

  (1)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青羊区合法稳定住所,在青羊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在青羊区连续居住”指申请人在2026年4月1日,已取得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满半年或不动产权证书满半年);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2)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青羊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③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④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⑤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青羊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

  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同时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印证实际居住满半年;

  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印证实际居住满半年;

  其他情况请致电咨询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4、结果告知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青羊区将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申请人应主动登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6年7月,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就读学校。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5、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6、温馨提示

  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于2026年6月初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青羊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入学。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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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牛区

1、适用对象

  在金牛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金牛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此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2、申请方式

  (1)积分申请(适用于大成都以外户籍人员)

  申请人于入学当年申请前至少15个工作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应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即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即拥有金牛区合法稳定住所,在金牛区连续居住(指申请人在2026年4月1日,已取得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满半年或不动产权证书满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2)未办理积分申请(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金牛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注意: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以职工名义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金牛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材料(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提供金牛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金牛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金牛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起始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证明(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3、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申请网址

  进入“义教招生入学平台”,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届时开放)进行申请办理。

4、审核校验

  4月1日至5月8日期间的工作日,金牛区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请注意及时下载二维码打印,并妥善保存。2026年7月,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就读学校。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资料。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5、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6、温馨提示

  (1)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请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打印件于2026年6月5日前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2)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6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的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在金牛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片区,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受转学生。

  (5)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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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武侯区

1、适用对象

  在武侯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2、申请时间

  2026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3、申请方式

  (1)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并办结(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武侯区合法稳定住所,在武侯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2)非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武侯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的相关材料(房屋用途为“住宅”),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①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入学,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4、结果告知

  武侯区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大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6年7月,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对未通过审核的,由平台反馈原因。

5、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6、温馨提示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武侯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跨片区统筹安排入(转)学。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6年成都市小升初政策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并将此次所取得的《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交回现就读学校继续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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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华区

1、适用对象

  在成华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成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2、申请方式

  (1)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成华区合法稳定住所,在成华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并办结;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2)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成华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华区连续合法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实名所属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且居住房屋用途为“住宅”);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①自购房者: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

  如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成华区无自购房且居住直系亲属房产的,需提供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和法定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

  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协议)和成华区房管局出具并签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④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

  如宿舍所有权为单位,需出具该单位兼章的集体宿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申请人实际居住证明(单位发放的房屋使用证或相关证明、能源及物管缴费单等)。

  如宿舍为单位租用,需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及申请人实际居住证明(单位发放的房屋使用证或相关证明、能源及物管缴费单等)。

3、申请时间

  申请人于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4、结果告知

  成华区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2026年7月,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就读学校。

  对提交资料不全或者有误的,申请人根据平台提示补足相关材料。

  对未通过审核的,显示“审核不通过”。

5、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安排学校确认学位,并按学校入学时间到校报到。若逾期未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成华区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温馨提示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成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将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在入学及就学期间,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在我区的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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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双流区

1、申请对象

  申请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2、申请时间

  2026年4月1日—4月30日

3、申请方式

  非成都市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居住证积分申请”或“非积分申请”;

  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只能采用“非积分申请”。

  温馨提示:居住在双流区、工作地在区外的非成都市户籍申请人(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可选择居住证积分申请方式。

4、申请条件

  (1)居住证积分申请

  持有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于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双流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2026年4月1日前上溯6个月在双流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小贴士: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可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户政,点击底部综合服务,选择办事指南、居住类进行详细查看。

  申报居住证积分,可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进行详细查看。

  积分办理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289号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

  ✅特别提醒:申请居住证积分,请提前半年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了解积分的相关要求,如须提前缴纳满半年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购买、租赁的房屋是否有积分资格。

  (2)非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就业的人员只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与双流区注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投资办理,并处于存续状态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进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处于正常状态);

  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小贴士:在职职工的社保费由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请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在“银行公众号缴费入口”选择任一银行渠道自行按月申报缴费。网址:https://app.cdsw.cdqingjiao.com/sbjf/。税务部门提示:2025年度社保费应于年底前缴纳,逾期无法补缴。

  自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半年。下列材料之一可证明申请人在双流区居住满半年。

  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且已满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且已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半年的证明;

  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半年的租房证明。

  ✅小贴士:查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流程指南,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c132718/2020-02/04/content_22fa84234ea249ac8eb59823b9e6141e.shtml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可登录天府市民云APP点击“住在成都”—“蓉易住”—“租赁”完成备案。

5、申请方法和结果查询

  ①入学申请

  2026年4月1日—4月30日,点击“成都教育发布”右下角“综合服务”中的“义教招生入学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按要求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②审核结果查询

  家长可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审核结果,结果类别包括:“审核不通过”“审核资料不全,需补足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含《成都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③安排原则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其中,东升、九江、西航港、怡心街道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道,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到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或邻近镇(街道)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2026年7月,申请人可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学位安排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温馨提示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在双流区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随迁子女,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双流区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区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声称可以通过考试、面试、培训成绩推荐、幼升小直升等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请严防招生入学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确保孩子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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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郫都区

1、适用对象

  在郫都区居住就业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于本须知。

  温馨提示: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入学不适用本须知。

2、申请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

3、申请条件

  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

  (1)积分申请

  非成都市户籍(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居住证积分申请”,其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其中“申请人积分达10分以上”(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要提供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资料,如《出生医学证》等);

  申请人与成都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成都市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信息需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温馨提示: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可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户政,点击底部综合服务,选择办事指南、居住类进行详细查看。申报居住证积分,可登录“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cdgaj.chengdu.gov.cn/rkb/)进行详细查看。

  (2)材料申请(未办理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要提供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资料,如《出生医学证》等);

  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郫都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截至2026年4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郫都区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截至2026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且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具体为:

  ①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无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或住建局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3》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②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且发证时间截至申请当年的4月1日满半年。

  ③居住直系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满半年的证明。

  ④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郫都区范围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满半年的证明。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信息需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

  📍温馨提示:查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流程指南,可登录以下网址:

  https://cdzj.chengdu.gov.cn/cdzj/c132718/2020-02/04/content_22fa84234ea249ac8eb59823b9e6141e.shtml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可登录天府市民云APP点击“住在成都”—“蓉易住”—“租赁”完成备案。

  在职职工的社保费由所在单位按月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请关注“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在“银行公众号缴费入口”选择任一银行渠道自行按月申报缴费。

  网址:

  https://app.cdsw.cdqingjiao.com/sbjf/。

  税务部门提示:2025年度社保费应于年底前缴纳,逾期无法补缴。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其随迁子女由郫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办理程序

  (1)申请提交

  申请人在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内登录“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根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有特殊需要或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可到本人居住证(地)所在街道(镇)登记点进行线下申请,现场办理,也可咨询区教育局教育科。

  (2)网上审核

  4月1日至5月8日期间的工作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登记点)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利用相关部门数据进行联网审核。

  (3)查询审核结果

  家长可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审核结果,结果类别包括:“审核不通过”、“审核资料不全,需补足相关资料”、“审核通过”。

  (4)查询学位

  区教育局将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安排随迁子女学位,申请人可登录查询。

  (5)报到入学

  通过复核的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5、其他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已享受政策在郫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在同一街道(镇)、同一学段不得申请转学。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当年成都市郫都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学校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到区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在郫都区入学资格。

成都优质私立学校名单推荐一览

  下面我们整理了成都优质的私立学校,大家可以参考了解下:

成都市郫都区绵实外国语学校

成都市郫都区绵实外国语学校

  成都郫都区绵实外国语学校作为郫都区优质私立学校代表,凭借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规范的办学管理,成为众多随迁子女家长的优选。该校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于一体的十二年一贯制寄宿学校,依托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同教同研、同规同培,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特级教师、中高级教师及硕士研究生等优秀教育人才,平均教龄达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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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oninnaBeyond
    JoninnaBeyond

    非本地户籍入学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2026-02-26 08:03:22
    • 君亭
      君亭

      私立校对外地学生的收费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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