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路教育网,一站式的学习教育平台
微信公众号
在职研究生微信公众号

政策解读

微信小程序
在职研究生微信小程序

快速择校

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来源: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平台 时间:2020-07-16 08:37:56

  中外合作办学是在职研究生报考方式之一。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从中我们可以明确,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

  (二)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既不是合资办学,也不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独办学;

  (三)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对象是中国公民,而不是主要招收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

  (四)教育教学的地点主要在中国境内;

  (五)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都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考虑到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国家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包含中国教育机构采取与相应层次和类别的外国教育机构共同制定教育教学计划,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外国学历、学位证书,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依法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但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的学生交流活动,不纳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以管理。

  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课程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查看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以确定该机构或项目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二)保留招生简章或者相应广告;(三)向该机构或项目缴付费用时,应当核对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索取发票或收据。

  如何判别和查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合法性?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设立或者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均应当取得由审批机关颁发的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仅获得筹建批准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不得招生的。

  目前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新批准的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以及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完成复审的部分省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已经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

结束

特别声明: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转载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沟通解决。

阅读全文

一站式择校服务!【免费领取】专业规划&择校方案

*学生姓名 :
*手机号码 :
*意向专业 :
 意向院校 :
*当前学历 :
免费领取 :
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评测
相关文章推荐

22

2025.09

北京交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可以积分落户吗?最高加26分!

北京交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可以积分落户吗?可以积分落户,毕业获中留服认证硕士学位,...

19

2025.09

中国传媒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考试难吗?免统考,面试为主

中国传媒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考试难吗?考试不难,实行申请审核制,免全国统考,通过材料...

19

2025.09

河北工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报考流程、条件说明

河北工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报考流程分材料准备、初审面试、录取确认阶段,8月10日截...

18

2025.09

北京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证书含金量,难度低,认可度高

北京科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证书含金量高,获教育部涉外监管备案,外方院校商科强,还有...

17

2025.09

浙江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证书含金量,关键看留服认证!

浙江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证书含金量有保障,经留服认证后,效力等同国内双证硕士,能...

15

2025.09

报考沈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吗?比统考简单

报考沈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吗?无需参加统考,采用申请审核制,通过材...

免费咨询

在线咨询 报考资格测评
扫码关注
在职研究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官方微信公众号

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
010-51264100 15901414202
微信咨询
用手机号进行搜索添加微信好友
15901414202

张老师

15901414201

张老师

15811207920

育小路

一对一免费咨询

张老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