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报课、招生咨询电话:010-51268840/41 首页 | 外语 | 公务员 | 出国 | 财会 | 成考 | 考研 | 职业 | 人力资源 | 高招 |论坛
 
IT推荐:环球网校医卫类考试辅导课程大优惠 | • 网校06卫生资格考试辅导通过率高达74% | • 2007年临床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时间9月22、23日
首页 > 医师考试 > 临床执业医师 > 真题 >
→论坛登陆 用户名  密码  
临床执业医师历届真题解析--卫生法规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05 17:38:08 来源:无忧考网

一、以下每一道题下面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1.卫生法律规范是指

  A.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B.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C.执政阶级为维护人体健康,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D.统治阶级为维护人体健康,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E.执政阶级为维护人体健康,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您所选的答案:

  本题正确答案:E

  2.《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必须迅速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其时间规定为

  A.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

  B.最迟不得超过8小时

  C.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

  D.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E.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您所选的答案:

  本题正确答案:D

  3.《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可报上一级政府决定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下列措施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B.停工、停业、停课

  C.限制或不允许离开自家家门

  D.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E.封闭被传染病病原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

  您所选的答案:

  本题正确答案:C

  4.医疗事故是指

  A.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B.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C.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D.以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E.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您所选的答案:

  本题正确答案:E

  5.《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某些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下列五组疾病中,哪一组是符合规定的

  A.霍乱、鼠疫、肺炭疽、黑热病

  B.霍乱、鼠疫、肺炭疽、艾滋病

  C.霍乱、鼠疫、肺炭疽、登革热

  D.霍乱、鼠疫、艾滋病、布氏杆菌病

  E.霍乱、鼠疫、黑热病、布氏杆菌病

  您所选的答案:

  本题正确答案:B

  6.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是指

  A.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

  B.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C.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D.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E.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您所选的答案:

  本题正确答案:E

  7.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其时间为

  A.每月一次

  B.每两个月一次

  C.每三个月一次

  D.每六个月一次

  E.每十二个月一次

  您所选的答案:

  本题正确答案:E

  8.医疗事故的构成要素,除了

  A.医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时间过程中,客观上发生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行为主体上,必须是实施诊疗护理的医务人员

  C.在主观方面,实施诊疗护理的医务人员对其诊疗护理行为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持有过失的心理状态

  D.行为客体上,实施诊疗护理的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疗护理行为(包括诊疗护理方案、措施、方法、手段、程序等),必须是为法律、诊疗护理规程和医院规章制度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从而危及病人生命健康权和医疗护理正常秩序

  E.在客观方面,对病人造成的危害后果必须达到致病员“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或者更为严重的程度

  您所选的答案:

  本题正确答案:A

      医师考试  
  
   希望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医药考试论坛>>>

 
评论】【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更多有关 医药考试 新闻:
 
·[考试动态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 ·[考试动态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3月10日开始
·[考试动态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考试动态2008年医师考试于9月20至21进行
·[考试动态关于北京考区2008年度国家医师 ·[考试动态崇文区卫生局关于北京考区2008
·[考试动态丰台区卫生局关于北京考区2008 ·[考试动态2008年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考
·[考试动态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 ·[考试动态惠州市卫生局关于2008医师资格
·[考试动态无锡市关于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动态关于珠海市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动态韶关市关于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动态深圳市关于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动态杭州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医师资 ·[考试动态丽水市关于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课程搜索:
选择分类:
课程关键字:
课程 学校
 本周推荐课程
·08执业医师网上辅导方案 ·07年执业药师考试精讲班
·08年执业药师考试冲刺班 ·执业医师视频课免费试听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网上辅导 ·口腔执业医师考试精讲班
·护理学专业中级主管护师 ·护理学专业初级护士师
·08年药学专业考试辅导 ·08年中药学专业考试辅导
·08年外科学主治医师网上 ·08内科学主治医师网络课
·08年检验专业考试辅导 ·全科报名优惠多多
 医师试题汇编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3月10日开始网上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2008年医师考试于9月20至21进行
·关于北京考区200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
·崇文区卫生局关于北京考区2008年度
·丰台区卫生局关于北京考区2008年度
·2008年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区)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天津考区)公
·惠州市卫生局关于2008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课程报名咨询电话:010-51268840
 医师考试社区                 进入>>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06(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021-64392659、64397431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郑州站| 武汉站
本站法律顾问: 邱清荣律师
北京育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12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