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招生简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于2003年正式颁布物流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国家统一标准,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市进行试点运行,取得良好的效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面向全国开展物流管理师(助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经研究决定我校继续开展物流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报考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均可 物流管理助师 物流管理师 1.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2.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 取得物流管理员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1.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2.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连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5 年 以 上3. 取得物流管理助师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收费标准 1380元/人 2600元/人 此费用包含(报名、培训、教材、鉴定、取证等费用) 课程设置 物流基础知识、物流市场分析、物流供需管理、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运输、配送管理、物流系统规划、法律常识、职业道德 师资力量 劳动部指定权威专家、教授授课指导 培训时间 助师:周六或日全天上课,学期两个月管理师:周六或日全天上课,学期两个月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开课时间:3月18日(助师);3月19日(师级);共8次课。开课地点:朝阳(红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内 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每年两次(5月、11月) 证书颁发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报名须知 学员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和4张2寸黑白同一底版照片和填写统一报名表格 育路职业 更多信息请访问:育路职业教育频道 希望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点击进入职业教育考试论坛>>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于2003年正式颁布物流管理职业资格认证国家统一标准,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市进行试点运行,取得良好的效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面向全国开展物流管理师(助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经研究决定我校继续开展物流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具体事宜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