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8年报关员考试资料:征收滞报金的期限如何计算? |
| http://sh.yuloo.com 发表时间:2008-05-09 14:13 来源:上海育路网 |
|
|
|
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日;邮运进境货物的滞报金起收日期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日。
转关运输进境货物滞报金起收日期有两个:(1)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2)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第15日。两个条件只要达到一个,即征收滞报金。如果两个条件均达到,则要连续计算滞报日期予以征收滞报金。 上海报关员资格考试培训课程 |
|
|
|
|
|
 |
|
| - 免责声明 - |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育路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告之,我们定会做出妥善处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