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高级企业管理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的企业管理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中央财经大学将举办2006年企业管理专业人力资源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地区、专业及方向
招生地区为北京市,专业为企业管理,研究方向为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
二、开班时间、学制及名额
2006年9月正式开课。学制一年半。名额50人。
三、课程设置
| 序 号 |
课 程 名 称 |
课 程 性 质 |
| 1 |
管理学 |
必修课 |
| 2 |
企业战略管理 |
| 3 |
市场营销管理 |
| 4 |
财务管理 |
| 5 |
人力资源管理 |
| 6 |
企业运营管理 |
| 7 |
英语 |
| 8 |
哲学 |
| 9 |
跨国化投资与经营 |
选修课 |
| 10 |
公司治理 |
| 11 |
领导科学 |
| 12 |
企业并购管理 |
| 13 |
薪酬管理 |
| 14 |
绩效考核 |
| 15 |
管理哲学与领导艺术 |
| 16 |
企业文化 |
四、考核方式及结业
采用自学、课堂授课和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在学习期间内,学校将安排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集中面授,其余时间由学员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岗自学。 学员完成规定的专业学习科目,并经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五、学习费用
实行阶段收费。课程学习及考试阶段费用为16000元/人,入学时一次交清。学员入学后退学不予退款。
六、报名资格及报名方法
大学本科毕业满3年以上,均可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及简历一份到我校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半身免冠一寸照2张,二寸照2张,报名费100元。教材资料费500元。
七、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事宜说明
1.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及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凡欲向我校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请硕士学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
2) 通过我校相关专业研究生课程题库考试。
3) 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4) 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3篇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文章。
5) 必须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符合以上5项条件者,由中央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
2.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须缴纳学位申请费用8000元,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