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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规定企业工资每年至少涨8%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14 08:48:09 来源:河北青年报
 
 
 

近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和中线分别为25%、20%,下线为8%,分别比上年提高了5个、6个和3.5个百分点。

  “只要企业还在运转,职工工资每年至少要上涨8%;如果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工资涨幅不得低于中线(20%)。允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高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位负责人强调,因不可抗因素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要报劳动保障部门核准。

  指导线比去年提高6%

  企业工资增长一般不得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中线,经济增长快的企业按照上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近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08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和中线分别为25%、20%、下线为8%,分别比上年提高了5个、6个和3.5个百分点。各类企业工资增长一般不得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中线,经济增长快的企业按照上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据了解,工资指导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主要形式。工资指导线水平的制定应以本地区年度经济增长率、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和对外贸易状况等相关经济因素。

  另外,工资指导线中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确定的指导目标,下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增长的最低要求。该负责人表示,按照新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只要企业还在运转,职工工资每年至少要上涨8%;如果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工资涨幅要不得低于中线(20%)。允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高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鼓励和提倡经济增长快的企业较多地增加职工工资。

  企业故意不加薪将受通报

  企业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且要经过职工大会通过,故意不加工资的企业将受执法监察。

  工资指导线颁布后,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年终执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或工会报告,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劳动保障部门在依法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时,对没有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或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要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指导和督促企业增加职工工资。

  工资增长指导线规定,若当年职工工资达不到工资指导线或企业有效益但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劳动保障部门将予以警示通报,连续两年被警示的企业,将被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对其实施全方位执法监察,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傅文才介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把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的情况纳入工资收入监督检查范围,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工资指导线的要求,使职工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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