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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29 09:19:43 来源:北京人事考试中心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京人发〔2002〕39号)、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8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且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报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申报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专业设置、时间安排及作答说明
  考试专业设置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水路)、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铁路)、运输经济(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专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名称

2008年
11月1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且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其中,“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2006年、2007年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他人员均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24日至5月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24日至5月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资格审核表》需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8年5月5日至8日从以下地点中选择其一进行资格审核:

地点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64165149
64177528

北京劳动保障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

64918613
64941628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64312301
64386180
13693321481

联大应用文理学院
成教部培训中心

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62004510

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22号

66560173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5月14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10月28日至3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用书征订
  (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版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除上述6个专业,工商管理等9个专业和经济基础知识共20种考试用书采取勘误的方式进行修订。已有2007年版考试用书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0日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有关栏目下载相关考试用书的勘误表。
  (二)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于2008年5月5日至8日在相应专业的考试用书征订服务点(见附件)征订。
  五、其他
   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1605700。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服务点一览表

专业

服务点

地  址

报名电话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 称

01

工商管理

01

联大应用文理学院成教部
培训中心

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62004510

02

北京市机械局干部培训中心(党校)

朝阳区潘家园东里21号

67742642

04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本部)

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64312301
64386180
13693321481

10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四环惠新东桥往南200米路西)

64918613

02

农业经济

05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64165149
64177528

03

商业经济

06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65231246
65231174

07

财政税收

06

09

金融

0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12号
华德公寓4356室     

64494248
64494249

08

首都经贸大学(西区)

宣武区枣林斜街55号
(广安中学内)     

83537075
63565899

06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65231230
65285289

09

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
学院

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储库营胡同19号 

63015204
63168631

11

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22号

66560173

10

保险

0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12号
华德公寓4356室   

64494248
64494249

11

运输经济

水路

05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64165149
64177528

12

公路

13

铁路

14

民航

15

人力资源管理

10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四环惠新东桥往南200米路西)

64918613

01

联大应用文理学院成教部
培训中心

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62004510

04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本部)

朝阳区芳园西路5号

64312301
64386180
13693321481

11

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22号

66560173

16

邮电经济

05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64165149
64177528

17

房地产
经济

12

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

朝阳区劲松南路华威北里18号楼

67799808
87774656

19

旅游经济

10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北四环惠新东桥往南200米路西)

64918613

21

建筑经济

05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64165149
6417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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