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师(助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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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uloo.com 发表时间:2006-11-06 15:59 来源:yul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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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助师)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通知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的通知精神,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社会影响,进一步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同时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把城市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从业者必须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考试日期2006年11月)。现报名工作已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企事业单位从事物业,酒店,小区管理等工作专业人员,社会其他行业有意从事物业管理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符合其中一项) 助理物业管理师: 1、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物业管理师 1、取得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者; 2、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 3、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 6年以上。 【课程设置】 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物业管理方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企业资金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市场开发、论文撰写(物业管理师)等 【学习教材】劳动保障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 【授课教师】教材编委及专家委员会资深教授授课、串讲(高通过率) 【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四张二寸照片,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授课时间】06年11月29日开课。双休日上课 【培训费用】:助理物业管理师:1180元,物业管理师:2200元; [编辑:jer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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