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辅导: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材料组成要求及性质参数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2-21

1 贫混凝土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不宜大于31.5MM,水泥用量不得少于170KG/`M^3`,28D弯拉强度标准值宜控制在1.0~1.8MPA范围内。碾压混凝土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不得大于26.5MM。
    2 沥青混凝土基层宜采用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为19.0MM或26.5MM的混合料。沥青碎石基层宜采用集料公称最大粒径为26.5MM或31.5MM的混合料。
    3 水泥稳定粒料、级配碎石或砾石的集料公称最大粒径宜为26.5MM或19.0MM。小于0.075MM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5%,小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0%,细粒土的液限应小于25%,塑性指数应小于6。承受重交通时,水泥剂量宜为5%;中等和轻交通时,水泥剂量宜为4%。
    4 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的集料公称最大粒径宜为26.5MM。小于0.075MM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7%;小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2%。石灰与粉煤灰的配比宜为1∶2~1∶4;粒料与石灰粉煤灰的配比宜为85∶15~80∶20。
    5 多孔隙水泥稳定碎石的集料公称最大粒径宜为31.5MM或26.5MM。小于0.075MM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2%;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5%;小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水泥剂量一般为9.5%~11%,水灰比一般为0.39~0.43。
    6 多孔隙沥青稳定碎石的集料公称最大粒径宜为26.5MM或19.00MM。小于0.075MM的细粒含量不得大于2%;小于0.6MM的颗料含量不宜大于5%;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5%;小于4.75MM的颗粒含量不宜大于20%。沥青标号应选用AH-50或AH-70,沥青用量一般为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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