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一级建造师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程序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3-01-29

    查看汇总:全国2012年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说明

    一、考生对本人主观题考试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卷面成绩的,请在合格标准公布后,由考生提交查卷申请表(点击下载),以及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成绩复查手续。

    二、受理主观题科目考试成绩核查申请的时限为我省公布成绩合格标准后的一个月内,超过受理时限不予受理。

    三、成绩核查申请时间截止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报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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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生对本人主观题考试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卷面成绩的,请在2013年2月5日前,由考生提交查卷申请表(点击下载),以及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可到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成绩复核手续。

    二、受理主观题科目考试成绩核查申请的时限为2013年2月5日前,超过受理时限不予受理。

    三、成绩核查申请时间截止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报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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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生对本人主观题考试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卷面成绩的,请在合格标准公布后,由考生提交查卷申请表(点击下载),以及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办理成绩复查手续。

    二、受理主观题科目考试成绩核查申请的时限为我省公布成绩合格标准后的一个月内,超过受理时限不予受理。

    三、成绩核查申请时间截止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报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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