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知识点整理(3)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11-16
一、招标投标法考点解析 1、基本原则:公开、公平(主体确定)、公正(程序)和诚实信用。 2、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包括法定要求和招标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