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综合辅导资料05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24
-进口货运代办代庖营业流程
进口货运代办代庖营业分为船舶到港前的筹备工作和船舶到港后的筹备工作,然后是审查提单等有关单证,签发提货单给收货人提货,最后,还要做好每一航搭船的文件归档工作。
(一) 船舶到港前的资料筹备及电脑初步录入工作
1.成立航同伴案。船舶到港前,收到船公司或其代办代庖的传真舱单/放货仓格指示(若有) 等有关资料,成立响应的船舶航同伴案。
2.初步审核相关资料。初步审核传真舱单,首要按照海关要求审核舱单膳缦憧票货的中文货名、收货人、质量、件数等。
3.预告船舶动态。船舶到港前10 天、7 天、5 天、3 天、1 天,向进口舱单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发“船期预告”,并向收货人确认舱单内容是否正确,填补中文货名等(集装箱班轮除外)。
4.电脑预录入。按照客户确认舱单传真件后, 在营业电脑系统上输入舱单的各项内容,输入时注重提单号、收货人、卸港、存货地、中文货名、规格型号(若有)、件数、毛重、体积、箱号等的切确性。
5.往来函电措置。对于船舶到港前收到的船公司或其代办代庖有关改削进口舱单的函电指示,在电脑系统上作响应更改,并尽快通知外勤营业员在给口岸单元的舱单上做响应的改削。
6.扣货通知的措置。
(1) 收到扣货通知后,应在台账和该票二程提单正后背盖“暂不放货” 专用章和挂号时刻,并通知货主货已到,但暂不放货;
(2) 接到放货通知后,当即在台账和提单正后背加盖“可以放货” 专用章并挂号时刻、签名,同时通知货主打点提货;
(3) 放货通知和其他进口资料一并归档。
7.进口舱单建造或收集。
(1) 对于散杂货船进口,如无随船正本舱单,按照委宛方的要求,代办代庖应严酷按照委宛方或船主所供给的资料建造进口舱单,并要求其确认;
(2) 对于班轮,要求班轮公司供给合适要求的进口舱单,多家班轮公司共用舱位的气象下,应将多家班轮公司的进口舱单收集齐全;
(3) 将建造或收集齐全的进口舱单,在船舶到港前交给外勤人员签收;
(4) 对所有预抵船舶,按船舶航次、到港侍旧锁行初步归档,并作恰当标识。
(二) 船舶到港后的资料核对及提货单筹备工作
1.进口舱单、提单等资料的领受。
(1) 船舶到港后,从船务部外勤处领受进口舱单、提单等有关进口单证、资料等,并在单证交接本上签收;
(2) 若有需本公司转交货主的随船文件,应妥帖保管并在舱单响应的提单下注明,以便货主提货时交货主。
2.正本舱单的审核。按照收到的进口正本舱单,细心核对已录入电脑的舱单资料,首要核对总票数、提单号、收货人、卸港、存货地、中文货名、规格型号(若有)、件数、毛重、体积、箱号等,如发现不合适, 应以进口正本舱单为准进行改削,有疑问时,与船公司落实不符之处。
3.建造进口提货单。
(1) 打印进口提货单和条形码,将打印的提货单和舱单、随船提单进行核对;
(2) 如发现提单和舱单不符需实时和船公司或其代办代庖联系;
(3) 如船公司电函确认为其舱单内容有误,原则上不许可直接改削进口舱单,进口营业员应将其书面更正指示保留在船公司更改通知文件夹中,作为往后货主来打点舱单更改手续时向海关供给的凭证;
(4) 船公司或其代办代庖确认其提单内容有误,也应将其书面更改指示附在此票货的进口提单后面,以便在签发提货单时奉告货主。
4.进口电子舱单发送海关。按照已审核无误的进口舱单于当日传输到海关电脑系统,并在海关电脑资料(舱单) 传送挂号本上挂号,注明海关舱单航次号、发送人和发送时刻。
5.分船名航次打印进口挂号台账,并按船公司分类归档,以便利客户打点进口提货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