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七章5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24

  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七章5

  三、商业进口付汇核销单

  商业进口付汇核销单是有国家外汇打点局印制、进口单元填写、外汇指定银行审核并凭以打点对我付汇的凭证。它用途:既可以用在商业项下进口付汇核销也额可以用于国际收支申报统计。一式三联,一份核销单只可凭以打点一次付汇。

  它分为进口单元填写和外汇指定银行填写两部门。

  (一)进口单元填写的内容:19栏的内容

  注重栏目:

  1、生意编码栏:一般商业编码0101、进料加工装配商业0106、预付货款0201等

  2、付汇性质栏:共有四类,即正常付汇、远期付汇、异地付汇、真实性付汇,应按现实付汇性质在响应栏目里打“勾”即可

  3、结算体例栏:共有四种结算体例,即信用证、托收、货到汇款及其它。

  (二)外汇指定银行填写:5栏内容。

  四、进口付陈述请示案表

  简称“存案表”,是由国家外汇打点局印刷,进口达纳韦想地址地外汇打点申办,外汇指定银行凭此打点进口付汇手续,外汇打点局打点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的有挨次编码的凭证。一份存案表只可打点一次进口付汇。一式四联。

  进口付陈述请示案表并不是每个进口单元对外付汇时都要申办,也不是每笔进口生意付汇时都要申办。

  发生下列进口付汇情形之一的,需要逐笔向地址地外汇打点局申请打点该手续:

  1、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元名录”上的

  2、被列入“由外汇局甚真实性的进口单元名单”的

  3、进口付汇后90天以内(含90天)不能到货报关的

  4、进口单元到期地址地外汇打点局管辖规模以外的外汇指定银行打点进口付汇手续的

  五、进口付汇核销法子

  外汇局和海关按照是否有响应付汇,将进口报关单的海关监管体例可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1、不核对外付汇的:进口报关单不成用于付汇和核销

  2、可对外付汇的:进口报关单可直接用于进口付汇和核销

  3、有前提对外付汇的:进口报关企业需在企业提交相关证实材料后方可用于打点付汇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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