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七章3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24
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七章3
出口收汇核销轨范
外汇局和海关依据货色出口是否收汇等情形,将出口报关监管体例分为需要使用核销单报关和不需要使用核销单报关两类。
需要使用核销单报关的打到手续:
1、取得对概况易经营权并领取中国电子口岸IC卡
2、到企业地址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
3、凭核销单和其他海关要求的材料打点出口报关
4、收汇后凭报关收汇以及核销单等峙懦
5、核销后,企业可以向国家税务部门申请打点出口退税
***注重问题:
1、出口企业与收汇企业理当一致。若有代办代庖出口营业的情形,应有代办代庖方负责出口、收汇及核销。
2、企业若碰着出口核销单或报关单无电子底帐数据,或纸质单证与电子底帐数据发生差异,企业应持核销单或报关单到相关外汇局或海关发芽,接到发芽要求的外汇局或海关理当在5天内解决问题。
3、概况打点局不予核销的情形:
A未按出口收汇核销划定实时收汇者
B未按划定打点结汇或收汇者
C无核销专用结汇水单、收账通知或其膳缦慊有注明核销单编号者
D核销单与报关单内容 纷歧致或有涂改者
E 出口商品收汇后的单价低于有关商会划定的出口协调价者
F 跨越划定支出佣金、回扣及其他隶属费者
G违反出口收汇核销划定的其他情形
四、核销单挂失踪以及退关后核销单注销手续
(一)出口收汇核销单遗失踪后的挂失踪
1、白核销单的挂失踪:企业应该在1个工作日内通关电子出口收汇子系统申请挂失踪
2、已用于出口报关的核销单的挂失踪:企业必需到外汇局申请挂失踪及补办退税联
(二)出口货运因故退运的手续
先到外汇打点局打点出口收汇核销单注销手续,并填妥“退关收核销单注销申报表”——外汇局出证实——出口企业持证实和原海关出境的报关单向海关打点报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