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六章1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21
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六章1
进出口商品磨练检疫的打点
「提醒:本节内容纲要的要求是“熟悉”,属于考试根基不会涉及的内容,所以我们只需要就内容体味即可,重点看一下“生意磋商的四个环节”」
一、收支境磨练检疫根基概念
(一)寄义
收支境磨练检疫:是指磨练检疫部门和磨练检疫机构遵照法令、行政律例和国际通例等要求,对收支境的货色、交通工具、人员等进行磨练检疫,认证及签发官方磨练检疫证实等看管打点工作。其目的是呵护国际经济的顺遂成长,呵护人们的生命和糊口情形的平安和健全。
(二)、中国收支境磨练检疫的法令地位
1、《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磨练法》及实施条例
2、《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进出口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
3、《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及实施细则
4、《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
这四部法令是磨练检疫机构依法施检的功令基本。
中国收支境磨练检疫机构是这四部法令的行政功令机构,依法具有功令主体地位。
(三)、中国收支境磨练检疫的浸染—体味
(四)、收支境磨练检疫的首要目的和使命
1、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磨练、剖断和看管打点
2、收支境动植物及产物,搜罗交通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的磨练和看管打点
3、对收支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有可能传染检疫流行症的行李、货色及邮包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看管
4、收支境磨练检疫机构按照SPS/TBT和谈成立有关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