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三章7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15

  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三章7

  2、重量的计较体例

  重量是最为常用的货色数目的计量体例,在计较重量时,凡是有以下几种体例:

  (1)、毛重(Gross Weight)

  毛重是指商品自己的重量加包装物的重量。这种计重法子一氨梢拿于价值较低的产物。

  (2)、净重(Net Weight)

  商品自己重量扣除皮重后得出净重。

  但有时商品的包装未便与商品分袂计较,出格是某些农副产物,习惯上将包装视同商品自己,忽略不计皮重,这种划定称之为“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如不美观在合同中未明晰按毛重计较时,则习惯上仍按净重计较。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公量是指在计较货色重量时,用科学仪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尺度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

  公量=净重×(1+尺度回潮率)÷(1+现实回潮率)

  ※适合于经济价值较高、含水量又极不不变的商品。如:生丝、羊毛、棉花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

  对于一些按固定例格外形和尺寸所出产和生意的商品。

  ※例如:钢板、马口铁等

  (5)、法定重量和什物净重

  法定重量:是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如发卖包装等)的重量。

  什物净重:扣除内包装的重量所暗示出来的纯商品的重量,称为什物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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