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二章7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15

  2012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系统复习第二章7

  国际货运代办代庖责任的分类

  (一)以纯粹代办代庖人的身份呈现时的责任

  货代公司作为代办代庖人,在货主和承运人之间做牵线搭桥的浸染,由货主和承运人直接签运输合同。货代公司收取的是佣金,责任小。当货色发生灭失踪或损坏的时辰,货主可以直接向承运人索赔。

  P31货运代办代庖对下列事实发生的后不美观不负责

  1、有关货色的资料不争夺、不清嚣张或者不周全

  2、货色包装、刷唛和申报簿正当

  3、货色在卡车、车厢、平板车或者集装箱的装载不妥

  4、货运代办代庖不能合理预见到的货色内在的危险

  (二)以仓储经营者身份呈现时的责任

  货运代办代庖经营仓储营业的情形下,使用自己的仓库,签发仓单,收掏出储费用,则他就是仓储保管人,是当事人,承担任事人的责任。

  (三)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呈现时的责任划分

  当货运代办代庖从事无船承运营业并签发自己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时,便成了无船承运经营人,被看做是法令上的承运人,他一身兼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性质。(四)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呈现时的责任

  当货运代办代庖负责多式联运并签发提单时便成了多式联运经营人(MTO),被看作是法令上的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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