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意见的公示(第二批)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2-06-06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有关规定,经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初审,并在网上核查有关信息,李佩渝等143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现在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2日

    一、如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州或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省管企业直接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并网上退回信息。

    二、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的143人网上信息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企业,请企业按规定重新申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四、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注册申请。

    联系地址:长沙市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斜对面)

    邮政编码: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141  88950140

    联系传真:0731-88950137

    附件:1、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不合格名单。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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