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盘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考试吧发布时间:2012-03-17

 关于2011年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的通知

  2011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已到,请通过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到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

  1、 准考证;

  2、 毕业证(2001年以前毕业的请带学籍档案);

  3、 继续教育证;

  4、 2张照片(一寸一张,两寸一张)。

  特别提醒:

  1、工作日周二去省厅盖章、领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取证联系电话:2826087

  联系电话:2827109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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