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精华22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09-06 15:55:40
。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规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
。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核实计量——超过7天不核实计量,自第8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
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如不通知,工程师核实计量无效
。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参加工程师的核实计量——如不参加,则以工程量的核实计量结果为准。
【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