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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1高考将恢复外(汉)语听力考试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2-12 10:42:54  来源:育路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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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获悉,2011年新疆普通高考将恢复暂停4年的外(汉)语听力考试,考生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汉)语总成绩,将会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供参考。

    2010年12月教育部批复我区普通高考外(汉)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至此,今年我区所有普通高考考生均须参加外(汉)语听力考试。其中,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另外,今年,我区暂不组织报考外(汉)语专业考生的口试。

    近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了外(汉)语考试中非听力考试部分的成绩折算办法。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我区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外(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汉)语科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汉)语科目成绩。

    据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为各考点统一配备了相关设备,考前准备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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