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单证业务复习指导(1)

来源:育路教育网发布时间:2011-01-06

    有关2011年货运代理考试,单证业务的辅导对考生的复习起到非常有效的帮助,育路教育网特别为您搜集整理,内容如下:

    一、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概述

      1.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的概念与性质

    《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单证所下的定义是:“国际多式联运单证(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MTD),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证。”

    1991年贸发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所下的定义是:“多式联运单证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的单证,该单证可以在适用法律的允许下,以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取代,而且可以a以可转让方式签发,或者b表明记名收货人,已不可转让方式签发。”

    基于国际多式联运而签发的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本质上借鉴和吸收了海运提单和运单各自独特的功能,集两者错、所长以适应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实际需要。

    例题: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字形式,如不违背所在国法律,可以是()

    A手签 B 盖章 C 符号 D 机械或电子仪器打出

    答案:ABCD.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字形式,如不违背所在国法律,可以是以上四个选项中的任意一项。

    (1)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类似提单,即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具有三种功能:多式联运合同难过的证明、货物收据与物权凭证功能。

    (2)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类似于运单,具有两种功能: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和货物收据。它不具有物权凭证功能。

    例题: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只能签发不能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答案:错误。根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规定,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可签发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

    例题: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可签发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答案:正确。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中对提单所下的定义与海上运输提单的性质与作用是一致的,承运人可以签发转让多式联运提单,也可签发不可转让多式联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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