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选择:艺术院校 | 独立学院 | 民办高校 | 高职高专 | 出国留学 | 港澳招生 | 网络学院
 决战高考:政策法规 | 高考护航 | 各科备考 | 志愿填报 | 心理调节 | 饮食健康 | 考场内外 | 分数线 | 真题 咨询热线:010-51291357/51291557

山东聊城女生告老师代填志愿获赔偿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1-04 09:38:16  来源:育路教育网
  • 文章正文
  • 调查
  • 热评
  • 论坛

    因怀疑被老师代填高考志愿,杜晶晶将学校和老师王某告上法庭。经聊城市中级法院调解,杜晶晶与王某、学校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向杜晶晶支付4300元。近日,杜晶晶拿到了这笔钱。11月2日,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成良向记者介绍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杜晶晶是聊城市某中学2009年高三毕业生,当年参加高考被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录取,这让她感到十分意外:“从未报考这所学校,怎么却被录取了呢?”因为她根本没有报考这所学校。到学校一查,让她更感意外,档案也被这所学校调走了。这意味着,她不可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而她的高考成绩符合聊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分数,她想报考该学校的高护专业。杜晶晶查到她的《2009年普高专科(高职)志愿信息确认单》,发现上面有“杜晶晶”的签名,名字上还按有手印。“确认单上不是我签的名,手印也不是我按的。”她怀疑是老师王某代自己填报的志愿。

    事发后,当事老师上门道歉,承诺给杜晶晶找一份工作,学校态度却十分强硬,声称学校没有责任。没有进入心仪的大学,杜晶晶进入一家企业上班,“工资挺低,一个月才 400多块钱”。她认为,学校代填志愿耽误了自己的前途,而学校的态度也让她很生气。2009年12月7日,杜晶晶将王某和学校一起诉至东昌府区法院,要求王某和学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 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辩称,王某和学校的其他老师都没有代替杜晶晶在确认单上签字,杜晶晶曾委托学校老师填报志愿,但老师没有接受委托。杜晶晶对此给予否认。今年5月12日,东昌府区法院以杜晶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某代她填报志愿,判决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杜晶晶不服,上诉至聊城市中级法院。经该院主持调解, 10月14日,杜晶晶与王某、某中学自愿达成协议:王某支付杜晶晶 4300元,当事中学对此承担连带支付义务;其他事项各方互不追究。杜晶晶对这样的结果表示接受。

    作为杜晶晶的代理律师,徐成良认为,本案在省内是一个新型案例,一审以国家工作人员侵权纠纷立案,二审案由变更为一般人格权纠纷。本案侵犯的是人格权中的姓名权,最终导致了宪法所规定的受教育权被侵犯,但对受教育权被侵权是否能立案各地法院掌握尺度不同。其实,老师代学生填高考志愿的情况并不罕见,侵犯姓名权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产生纠纷后走法律途径解决的很少。杜晶晶依法维权,给解决类似的案件纠纷提供了一个法律样本。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育路教育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立即发表评论
提交评论后,请及时刷新页面!               [回复本贴]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高校招生最新热贴:
【责任编辑:育路编辑  纠错
【育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育路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育路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育路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育路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010-51291357 51291557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010-51291357 51291557
热点专题
 
 高考热点关注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北京北三环西路32号恒润中心18层1803室(交通位置图
咨询电话:北京- 010-51268840/41 传真:010-51418040 上海- 021-51567016/17
育路网-中国新锐教育社区: 北京站 | 上海站 | 郑州站| 天津站
本站法律顾问:邱清荣律师
1999-2010 育路教育版权所有 | 京ICP证100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