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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2-02 15:10: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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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工学和医学见长、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实施“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动中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多元化选拔优秀人才,2010年中南大学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社会责任感强、勇于创新、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人才,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具备以下特长之一:

  1.在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高中阶段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三篇(含)以上。

  3.具有较高的文学创作天赋,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论坛)作文大赛复赛优胜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六篇(含)以上(除诗歌外,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正式出版专著。

  4.在政治思想方面具有突出表现,获“五四”青年奖章、省级“见义勇为”称号。

  (二)中南大学优秀生源基地中学专项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三)非中南大学优秀生源基地中学学业平时成绩年级排名前5%。请各校严格按条件推荐,并在中学推荐信中注明考生学业平时成绩排序。

  二、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具体要求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接收推荐材料。网上报名后将生成有关表格,请考生按以下顺序用A4纸装订、提交推荐材料,所有材料概不退还。中南大学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4日。

  1.《中南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此表作推荐材料封面。

  2.自荐信。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建议不超过1000字。

  3.他人推荐信一份。请最了解申请者的教师提供。

  4.中学推荐信。请详实评价该生的综合表现,并请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三年前五学期期末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有关证明材料。限符合报名条件(一)者提供。

  (三)审查推荐材料。中南大学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2010年1月18日,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具有考核资格。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和考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四)面试。2010年1月23日至24日在中南大学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平时的积累,考生不必进行特殊的准备。面试费200元/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合格名单。根据参加面试的人数、面试成绩,拟定中南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生合格名单,于2010年3月15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名单报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及所在中学公示、备案。

  请考生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及时了解学校是否已收到推荐材料,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安排、特别是面试的具体安排等。未按时报到或准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录取办法

  (一)填报高考志愿

  取得中南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生资格的考生,请在高考第一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中南大学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报考中南大学,并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便于学校及时了解考生高考信息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协商自主选拔录取生有关录取事宜。非学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生政策的,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录取原则

  1.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单列,原则上不超过中南大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对取得中南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生资格、高考总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南大学的考生,学校按生源所在省投档线(投档线为按本科一批计划1:1投档的分数线)降20分提档。

  3.按高考文化总分加10分、同比本科一批学科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学科大类(艺术类专业除外,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八年制、口腔医学类七年制专业须达到生源地相关学科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未能满足学科大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符合报名条件(一)者,可任选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学科大类,具体学科大类另行通知。

  (三)录取政策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6号)精神制定。2010年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政策,学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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