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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05 09:09:4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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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九、体格检查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毕业时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学习年限

1、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学科和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基本学制为2年;汉青研究院硕士生学习年限为3年;哲学、史学、文学(除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理学、工学学科的硕士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培养方案按3年设计。

2、各专业学位的专业学习年限详见相应招生简章。

十二、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其他

(一)2010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四)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论坛) 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论坛)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合同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六)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招办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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