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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集中选拔工作20日展开

作者:王东明、李洪春    发布时间:2009-06-22 10:24:4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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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军2009年招收飞行学员集中选拔工作20日全面展开。通过集中选拔的高中毕业生,高考分数达到空军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即可被录取为空军飞行学员。

空军招飞分为初检、全面检测和集中选拔3个阶段。2009年全国共有7万余名高中毕业生参加初检,经过层层选拔,1200余名取得集中选拔资格,计划招收数量1000名左右。

这次集中选拔,按照军队招飞的相关规定,包括体格身体检查、心理选拔、政治审查和文化测试4项内容,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0日,分3个批次进行。7月2日至11日,录取名单将在空军招飞网(zhaofei.cgw.cn)分批向社会公布。

空军招飞局就考生及家长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表示:

一、集中选拔阶段为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从往年淘汰率看,基本在15%左右。

二、2009年被录取的空军飞行学员,绝大部分将采取“4+1”培养模式,学制5年,毕业后将成为具有工学学士和军事学学士的双学士飞行员;少部分仍延续4年制培养模式,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采取哪种培养模式,具体由空军航空大学确定。

三、考生的高中学籍档案提取方式有2种:由省级高招办向空军招飞局有关选拔中心移交,由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县级招办或学校提取。采取何种形式移交学籍档案,《录取通知书》中有明确说明。

四、考生录取成为飞行学员后,享受军队供给制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津贴费标准为第1年每月360元、第2年400元、第3年440元、第4年480元;享受空勤灶待遇,伙食费基础训练阶段每天28元、飞行训练阶段每天45元;享受飞行小时补助待遇,每小时30元。

五、按有关政策规定,考生进入空军航空大学经过3个月的考察期合格后,方可取得学籍、军籍。考察期间对既不符合飞行学员条件又不符合军队地面院校学员条件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生来京参加集中选拔的往返交通费用,由空军负责报销,以单程车票报销双程费用;返程车票由空军订购,并负责把考生送到车站。其间的食宿费用,由空军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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