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择校

政策解读
2023-07-05
高校招生网讯:志愿填报
28.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29.各区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的职业规划设计及教育规划设计能力培养,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引导考生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市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根据自己的成绩、位次和意愿,按要求科学合理地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志愿是院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也是考生自我意向的表达,考生须慎重对待,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严禁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要挟考生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权益的行为。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
30.批次及志愿设置
2023-07-05
高校招生网讯:考生志愿填报
(1)批次设置。普通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含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批次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院校批次,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院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院校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提前单独录取专科院校批次,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院校批次,高职(专科)第三批次。
限报院校以正式公布的《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2023-07-05
高校招生网讯:填报志愿
35.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我省招生规定后,依据《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结合本人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各级招考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36.我省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高校及专业,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2023-07-05
2023-07-05
高校招生网讯:填报志愿
1.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和政策规定等另文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 A 阶段和 B 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 A 阶段和 B阶段的志愿征询。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批次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相应批次的志愿。
2023-07-05

2025-12-27

2025-12-27

2025-12-25

2025-12-24

2025-12-24

2025-12-24

2025-12-24

2025-12-24

2025-12-24

2025-12-23








报名咨询电话:010-51291557
高校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