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7日讯 在今天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论坛”上,首都师范大学党委书记谢维和教授作了题为《民办学校的定位和发展走向》的发言。以下为谢维和教授发言内容。
我发言的题目是《民办学校的定位和发展走向》。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对民办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和环境,同时,它也对民办学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中发挥更大的功能,形成自己适当的定位、特色和发展走向,是影响民办学校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民办学校在办学的基本要求方面与公办学校应该是一致的,而且,也必须遵循不同层次学校教育的基本规律。但是,民办学校也应该具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就十年前而言,民办学校的定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无论是主观的看法,还是客观的存在,民办学校基本上是公办学校的补充。它的存在和发展主要是为了弥补在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和为人民群众提供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公办学校力量和资源的不足,或者叫做“拾遗补缺”。
其二,大多数民办学校往往以出国学校的准备作为自己的主要特色,包括大量的外语教学和聘请外籍教师等。但是,在基本普及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已经基本实现大众化的情况下,在教育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背景下,民办学校的定位和功能又应该体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个人认为,如果说,从"拾遗补缺"的意义说,过去民办学校的定位和价值主要体现和反映在数量的方面,以及以教育的相对封闭为背景,那么,现在民办学校的定位和价值则应该体现在办学特色和功能上。即民办学校应该认真地思考自己在办学模式、教学质量、管理体制,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自己的优势。换句话说,新形势下民办学校的发展应该重视自己的特色和功能。只有这样,我们国家的民办学校才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显然,如果今天的民办学校仍然按照一种"拾遗补缺"和国际性的定位和模式发展,将不利于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功能与作用。
这样一种对民办学校发展模式和定位的思考,不仅与我国整个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进程是比较一致的,而且与整个世界范围内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发展的趋势也是一致的。根据国际上学者的看法和观点,目前世界各国对民办教育和民办学校的研究比较多地关注它与公办教育与学校的差异上,包括在学校规模、教学质量、升学率、保持率、公平,以及效益方面。而且,在探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差别时,比较多地是从学校的管理模式、学校的规模、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与成长进行关注的相对能量,以及学校办学的经费来源等方面。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办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功能已经成为人们在关注和研究民办教育时的重点。
当然,这样一种对民办学校发展的要求,也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与时代特点。我们经常问这样一个问题,当义务教育已经基本普及以后,在高等教育已经基本实现大众化的情况下,我们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应该如何确立。应该说,教育改革与发展仍然有一个数量增加的任务,特别是高等教育。但是,从人们需求的变化和多样化来看,如何完善和不断优化教育的结构,形成不同类型的教育,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之一。而且,这种通过教育结构的优化,为人们提供各种不同类型的教育,也是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的一种内在的要求。因为,接受教育的人多了以后,学生和学习者本身的差异必然会表现为对教育的不同要求。用一种单一的教育来满足不同的学习者的要求显然是不适当的。
这一点,不仅对高等教育是如此,而且对基础教育具有同样的意义。根据世界经济与合作组织中的教育研究机构提供的信息,2000年在荷兰鹿特丹召开的一个国际会议上,人们已经提出了基础教育学校在办学类型方面的问题,并且从当前基础教育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出发,从学校的功能、结构,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办学目标、教师队伍的情况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在未来15年基础教育学校办学类型上可能出现的六种模式,在其中也包括根据市场的要求办学的一种模式。显然,这些既是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也为民办学校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形成和确立自己的办学特色和功能提供了非常大的空间。所以,我国的民办学校应该抓住这样一个机会,认真思考自己学校的这些问题,而不仅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从而使民办学校能够真正成为我国各级教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和能够发挥自己独特价值与功能的部分。
来源:人民网 2003年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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