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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待遇

    学院自创建以来,逐步形成多学科、分层咨、独具特色的“三结合”办学模式,高等教育自考,高等教育自考助学与成人高等教育相结合;全日制大学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专科、本科的学历教 育与多种实用技能培训的非学历教育相结合。
    学院办学特色主要有五项制度:
一是实行高等自考教育为主,成人高等教育为辅的双轨制;
二是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的试学月制度;
三是实行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五是实行未毕业学生免费在学习一年制度。

    学院组织高等自考教育,实行免试入学,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和教材,采用全日制 大学的教学形式和方法,每门可程参与由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由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成绩合格,有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并获得国际认可。例如:
工商企业管理、财税、新闻学3个专业证由中国人民大学颁发;
国际贸易、电子商务2个专业毕业证有由北京外经贸大学办法;
金融,保险2个专业毕业证有再眼中央财经大学颁发;
计算机应用,法律2个专业毕业证由北京大学颁发;
计算机网络专业毕业证由北京邮电大学颁发;
英语专业毕业证由北京外国语大学颁发。
    学院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先入学进行考前辅导,第二年5月参与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 录取后的各科课程教学和考试,由学院组织实施,成绩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中国矿业大 学人教育学院联合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高自考的毕业证含金量比较高,清华、北大等颁发证书的主考院校都是我国的名牌大学。因此 ,学院实行以高自考教学为主,成人高考为辅的双轨制,其目的是鼓励学生获得高自考的毕业证书; 否则,也获得成人高等教育的的毕业证书。

    学院与普通高校相对比主要优势:
一是免试入学,宽进严出,学院立志求学和高考失利的学生创造上大学的新途径,新机遇。
二是教学质量比较高。因为教学与考试分离,既考学生、又考老师 还考学校。只有保障教学 质量,才能取得较高的及格率,才能提高学院的声誉。
    高自考毕业证由国家承认学历是有法律依据的。1998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它毕业证书。”1988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 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试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后,国家承认其学历。

    高自考本科毕业生可获得学位是有法律依据的。
1988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1998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育法》规定:“公民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或自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 授予单位申请相应的学位。”

    我院高自考和成人高考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报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硕士研究生,也 可以报考其它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还可以报考在职硕士研究生或直接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学习。
    高自考毕业生可以出国留学。如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日本等30多个国家都承认 中国的高自考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