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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乙肝病毒携带考生可录特殊专业

作者:高校招生   发布时间:2010-03-23  来源:辽沈晚报

  今年高考,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考生,在报考专业上不再受限。3月18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今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特别提出取消了个别专业对乙肝考生的录取限制。

  今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了两项内容的修改,一是取消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项的第六款,即取消“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另外,对于转氨酶(ALT)测定值正常的考生,不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验;只有转氨酶(ALT)不正常的考生,才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验,以便确诊该考生是否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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