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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创新人才的选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1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自主招生选拔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自主选拔录取。
1. 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学生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二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的学生。
(2) 在电子信息领域有突出特长的学生,对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确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获得专利、发表专业论文等,须提供奖状、证书等相关材料)。
2.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二、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自主招生申请报名流程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自主选拔录取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1. 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月4日18时
2.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
无论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工作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选拔录取与保送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2) 寄送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a.《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表》(贴1寸免冠近照)
b.《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c.中学成绩认定表(表中所写中学学业成绩须由中学审核盖章)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e.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f. 个人陈述
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于2011年1月6日前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若学生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仅接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学校的申请材料)。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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