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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日前公布了该校2010年本科艺术类招生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说明与录取规则发布如下:
一、录取分数线划定说明
(一)上海音乐学院文化课分数标准(音乐学专业方向除外)
1、上海市文科:229分; 上海市理科:226分;
2、外省市文科:273分; 外省市理科:270分;
注:
(1)音乐学专业方向文化课分数标准
上海文科345分、上海理科341分
全国文科411分、全国理科406分
(2)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的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80%和20%的办法折算总分。
(二)江苏省成绩折算办法
将6门学业水平测试相应等级的中间值成绩中,取4门中间值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相加后除以4乘以3,所得分数加上折算后的语、数、外3门成绩(以满分150分为折算基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标准同全国卷文、理科分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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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规则
1、考生在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上海音乐学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后,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的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80%和 20%的办法折算总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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